教学评价是教学决策的主要依据,对教学具有导向性、调控性和激励性。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基本思想和“国标本”教材的编写理念,改革语文考试、实施科学的教学评价,对加强学生的语文基础、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认真学习了《课程标准》,结合对各实验区教学情况的初步了解,编制了一年级上册的语文期末试卷(试卷与评阅办法将另发给各实验区教研室),并对一年级语文教学的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正确理解评价目的
这一评价是对使用(苏教版)实验教材的全体小学生语文能力的水平测试。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帮助学生奠定语文基础,促进学生更加全面的发展。因此,这一评价应强调它的导向、调控和激励功能。
二、切实把握评价重点
根据《课程标准》中1-2年级的阶段目标和教材内容,评价的重点是识字、写字、朗读、背诵、学习习惯等五个方面。突出重点,注重综合。
三、采用多种评价方式
识字写字——既考察学生平时的作业,又进行期末的书面测试。
朗读背诵——既考察学生平时的表现,又考察期末面试的结果。
学习习惯——重在考察学生平时的学习态度与兴趣,读书、写字的姿势,以及使用和保管学习用品等方面的表现。
四、鼓励学生主动参与评价
积极鼓励学生主动参与评价。组织生动、活泼的活动,展示他们识字、写字、朗读、背诵的能力和水平;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建立自己的“语文学习档案袋”,搜集、整理能够反映学习过程和成果的材料,留存其成长的足迹。通过评价,让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一份成功的喜悦,增强学习语文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五、认真做好期末测试与综合评价工作
期末测试按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进行。笔试可在40分钟内完成。
对学生的期末综合评价,要把期末水平测试与平时的考察结合起来进行,评价结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呈现方式。一般宜采用等第制,并辅以激励性评语进行评价。
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改革小学语文评价是一项至关重要而又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衷心希望各实验区的同志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及时进行总结、交流,以便把这项工作做好,为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和课程标准实验作出我们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