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院校的中文系基本上都开设有“写作”课,学制为一年,一般安排在大一。长期以来,“写作”课教学普遍存在着一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重理论传授,轻实践训练。一年的“写作”课讲完了,不少学生听得很认真,考试时也能拿个好分数,但是,他们的写作能力并没有得到较大的提高,随时写作的好习惯并没有真正养成。相当部分学生进入大二之后,除非万不得已,就再也不写像样的文章了,直到大四要做毕业论文时才感到笔头太重,不听使唤。这无疑是高校写作教学必须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众所周知,任何课程的教学,除了必要的理论知识外,均离不开实践训练,相比较而言,“写作”课与训练的关系显得尤为密切。数学中的许多公式、物理学中的许多定律,你记住了就能解决一些问题,而“写作”课则不同。比如,老师讲文章结构要做到“凤头、猪肚、豹尾”,“题材要新,挖掘要深”,“语言要力求准确、简明、朴实、生动”等,学生记住了这些知识,难道就能顺畅地执笔为文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写作能力的达成和写作素养的提高,自始至终都离不开实践训练。
普通高等院校尤其是高师院校中文系学生毕业后,绝大多数都将去中学当语文老师,如果连自己都没有把写作当作生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没有真正养成随时写作的好习惯,怎么谈得上有效地去指导中学生作文。有鉴于此,我在多年的“写作”课教学中都硬性规定,学生每周必须自觉完成一篇自拟题目的文章,后来又扩展到每周两篇甚至3篇(多则不限,多多益善),并将完成情况列入学生“写作”课的平时成绩。有的学生一开始感到不解:这有用吗?这是何苦呢?但经过半年一年下来,学生的不解消除了,在尝到甜头后对写作逐渐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写”变为“我要写”了。他们深有体会地说:“以前在中学时一学期只写三四篇,但每次轮到要写作文,教室里都会嘘声一片,感到有负担,有压力,现在写多了反而觉得很轻松,有时甚至一写就是三四千字,想停都停不下来。”他们终于理解了“写作的历练在乎多作”的道理。我想,这批学生毕业后到中学任教时,一定会把自己的切身体会告诉学生,让学生从中学起就坚持多写。
提倡学生多写,老师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批改?对此,我们的回答很干脆:少改或不改。道理很简单:古往今来所有会写文章的人都不是靠老师给改出来的。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在1978年就非常明确地指出过,老师长年累月地给学生批改作文,恰似永远移不完的大山,辛苦是自不待言了,但其效果却是“徒劳无功”。1982年他又语重心长地说,文章要自己改,学生只有学会了自己改的本领,才能把文章写好。当然,他提倡让学生自改文章,绝不等于教师可以放任自流。学生的作文,教师至少应该仔细看过,否则你就不了解学生的写作实际,也无法进行有的放矢的讲评,但是绝对不要去搞什么“精批细改”。按照叶圣陶的观点,教师的任务只是从旁指导,万不可越俎代庖地把本应由学生自己做的事情包揽下来,因为那样做不但对学生无益,反而有害。
鼓励学生自改,教师应让他们明白文章自改的重要性并掌握自改的方法。就其一生而言,学生在校的时间相对较短,走上社会之后的岁月相对较长。在校作文有老师改,出了学校没有老师改,故必须养成自己检查修改的好习惯。事实上,凡是工作认真负责的人,文章写得好的人,大都有这种好习惯。文学巨匠鲁迅在《答北斗杂志社问》中说:“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毛泽东还对鲁迅的这段话作了进一步发挥,他说:“鲁迅说‘至少看两遍’,至多呢?他没有说,我看重要的文章不妨看它十多遍,认真地加以修改,然后发表。”叶圣陶根据自己的经验,指出文章自改的最好方法有两条:一是拿来读。文章中诸如意思重复、前后矛盾、文句不通以及标点、文字等方面的差错,只要能认真地读几遍,看看是否念起来上口,听起来顺耳,一般都能发现并改正过来。实践证明,修改自己的文章时,用嘴巴读出声音来比光用眼睛看的效果要好得多。二是养成勤查工具书的好习惯。任何一本高质量的工具书都不是靠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在短时间内所能编纂完成的,而是集体智慧长期劳作的结晶——好的工具书就是一座知识的宫殿。
学生在修改自己文章的时候,只要对某一个字或词的音、形、义有疑问,就要趁热打铁立即到这座宫殿里去寻求答案。经常查阅工具书,等于常年生活在一大批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的专家、教授身边,随时可以请教,既实惠又方便,这等好事,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