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改革凝结着我们共同的理想,教材实验汇聚着我们同一轮希望。为了挖掘新课标的精髓,探索新教材的魅力,现决定举办全国“领会新课标,用好新教材”优秀论文评比活动。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推动“语文课程标准”的学习、领会和贯彻,深化语文教育改革;促进老师运用新理念、新思维来解读、使用新教材,推进教材实验;交流经验,发现新人,激发实验老师在课改活动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参评对象
使用国家课程标准本小学语文教科书(苏教版)的实验教师、教研员及语文教育工作者。
三、参评要求
1. 来稿必须体现新课标精神,突出反映苏教版小语教材实验的新思想、新经验、新做法。
2. 来稿要求观点鲜明、富有新意,理论探索、教材研究、教改经验、教学评价、教育随笔等类文章皆可参评。
3. 来稿严禁抄袭,文责自负。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已经发表的文章不在评选之列。
4. 来稿最好打印(非打印稿要求用方格稿纸誊写清楚),引文注明出处。如发电子邮件,请同时寄纸质文稿。文章一般不超过2500字,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
5. 来稿请在信封写明“参评论文”字样,论文首页标明文章题目、字数、联系地址和作者姓名、邮编、电话。来稿请寄:南京市金城花园4号楼201室王向东收。邮编:210003。电子信箱:XXYWYJ @ 163.com。电话:025——8811750 8815300。
6. 来稿截止日期:2003年8月31日。
四、评选办法
1. 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 评委会将采用初评、复评、终评三级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3. 本次活动将评出一、二、三等奖项若干名,获奖名单将在《小学语文研究》、《实验研究》及凤凰语文网(www.xxyw.com)上公布,同时寄发获奖证书。获奖论文将择优在《小学语文研究》、《实验研究》上发表,并结集出版。
请各实验区教研室(教科所、进修学校)协助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以使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南京师范大学研究中心
江苏教育出版社
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编委会
《小学语文研究》、《实验研究》编辑部
200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