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5日讯(记者 翟帆)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正式开始实施。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在会上介绍了该计划的有关情况。
据国际统计机构资料,目前国外使用和学习汉语的人数已近一亿人,约有100个国家在各级各类教学机构内教授中文课程。相对于国外汉语教学的快速发展和学习汉语人数的急剧增加,各国汉语教师严重匮乏,许多国家向我国提出派遣汉语教师的强烈要求。而我国国内目前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专职教师只有2500人,兼职教师3500人,获得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人数只有3000,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据了解,志愿者在国外的生活津贴基本标准为每人每月400美元。每一位派出的志愿者都享有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从半年到2年不等。这项计划要求志愿者具备一定程度的英语水平,并不要求志愿者必须掌握派往国的语言。
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由国家汉办组织实施,国家汉办下设“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中心”。志愿者由志愿者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通过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edu.cn)在网上注册申请。志愿者中心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择优录取,并对录取的志愿者进行业务和外事方面的强化培训。
据介绍,国家汉办将逐步扩大志愿者派遣规模。作为试点,国家汉办去年已分别向菲律宾、泰国派遣了40余名志愿者。
相关链接: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
二、有奉献精神,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热心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
三、品行端正,无犯罪、记过处分记录;
四、具有专业为对外汉语、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外语、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休大学中文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退休语文教师;
五、普通话标准。
《中国教育报》2004年4月16日第1版